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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同学是才毕业的大学生,属于第三年实习没有毕业证的那种。我们10月11日应聘到公司工作了五天老板就叫我们另谋高就。这五天我们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只是应聘那天老板口头上说了他们的实习期是一个月,试用期是7天也没有跟我们说。今天一条短信才说他们公司的试用期是7天,7天之内是不给工资的,体面地只给我们一点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请问我们能否要到这五天的工资?

合同纠纷 2018-10-09 04: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实习期结束后还有试用期吗? 实习期主要由学校根据教学和技能训练的需要,由学校、实习者、实习单位三者进行约定,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所以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实习期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的。

    试用期的工资和待遇有法律明确的规定,而实习期没有,实习期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

    实习期结束后是否有试用期要看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有一定的时间限制: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档或者约定工资的80%,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关于劳动者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用人单位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任意地给处在试用期的员工确定工资水平,而应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据了解,所谓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最低限度内支付的足以维持员工及其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应该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的。
    不管试用期之后是否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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