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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女人在哺乳时,她想申请离婚。如果她没有条件带孩子,她选择不要孩子的抚养权。离婚需要注意什么?我一定要出去打扫吗?在娘家人面前,能拿走吗?

离婚 2021-03-18 21: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此法立法本意是考虑小孩是以母乳喂养的客观条件,但现在不以母乳喂养的也很多见,言外之意男方基于能提供优于女方的物质条件也有可能争取到抚养权,在两方都有可能胜诉的情况下,如何诉讼是关键了,不清楚可电话与本人交流,谢谢
  • 如果是女方,正确分析和认识自己优势和不足,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你的孩子若是在两周岁以内,孩子一般会判决随你一起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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