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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驾照没扣分可以不审吗?我的驾照有效期2013-7-6-2023年7-6,没有扣过分,还用参加提交身体证明吗

交通事故 2018-10-09 08: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驾驶证未年审发生交通事故按照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来进行处罚
      关于驾驶证年审的相关规定和说明为:
      
    1、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42条第一款第
    (五)项的规定: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管所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 扣6分无以下情况不会吊销驾驶证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2、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5、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
    6、将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
    7、将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
    8、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9、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
    10、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
  • 驾驶证扣分在12分以内的,已缴纳罚款的,每一个记分周期结束时清零一次,没有缴纳罚款的累积计入下一个记分周期,不能清零;如果被扣分达到12分,驾驶证到车管所参加学习和考试,通过后才能清零。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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