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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999年出售了一套二手房,当时签一协议付清房款后不负责过户费但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但买主当时并没有要求去办过户,并买主在2012年过世,现买主儿子告上法院,说多次联系我,说我不肯过户,事实是15年来一次也没联系过我,现法院要求我交答辩状并出庭,现在我应该怎么处理,望解答,谢谢

房产纠纷 2018-10-09 09: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房屋买卖中,过户是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必要条件,没有过户只是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移转,但是该房屋的买卖合同不受影响,如果该合同没有其他的法律上的瑕疵,那么这个合同生效并有效,您可以违约,但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因为您的违约,给对方带来实际损失,您应当赔偿。
  •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购买二手房的环节有哪些?不得上市出售的房屋范围是什么?  
    一、购买二手房的环节  购买二手房主要有下定、调查、签约、付款、收房过户等几个环节,下面本文为您具体介绍:  
    (一)下定时要明确议价期限  下定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居间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  
    (二)注重实地调查  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首先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  
    (三)签约前多查相关证件  比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等,以确保卖方具有合法资格。  
    (四)付款后要收取收据  房款支付后,应由卖方出具收据。除非卖方明确授权,中介一般无权擅自收受房款。  
    (五)收房过户要验收  买方接收房屋时,应根据合同验收设施设备的移交情况。房屋过户不仅包括产权过户,还须注意水电煤话等他项过户。如该屋内有户口,要敦促卖方及时迁出。  
    二、不得上市出售的房屋范围  据有关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上市交易,但不是所有的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都可以,千万不要只贪图便宜而买卖法律规定不得上市出售的房屋,这种房子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而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根据房改有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
  • 二手房过户要如何办理  1)甲乙双方在敲定二手房房屋成交价格、二手房交房日期、过户时间后首先应填写JF-91-01制式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在契约第三页签署双方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私章。在最后一页附件一内填写时间及房屋相应信息(可参照房产证)、签署双方姓名、加盖私章。
      2)二手房过户申请人填写西安市私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填写二手房过户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签名、盖章。按房产证内容填写二手房房屋权属情况。  3)填写JF-91-04制式的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书,填写双方信息,房地产情况,签署双方姓名、加盖私章。
    备注一栏在二手房交易时当着房产交易人员的面,二手房买卖双方签字、按手印。  4)二手房权利人或申请人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到北马道香米园93号,西安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四楼大厅,填写查档申请进行核档,交费后领取房屋权属登记薄信息核档证明;然后到五楼506室,交费后调取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5)持上述所有资料到西大街116号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私房科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要求二手房权利人和共有人、申请人到场,填写询问笔录并签字按手印,验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及相应表格,最后输入电脑,交纳二手房房屋交易费,领取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业务受理单,凭此单在20个工作日后交纳契税、监证费后领取二手房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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