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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去买房子的时候我就给售楼部小姐明确表态了,我们只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我们没能力全款付清,售楼小姐没有说什么就叫我们付定金了,再后来就叫我们去付首付,签订住房公积金合同,当时什么都签订了就只差去银行办里按揭了。由于我老公在野外工作,我们就给售楼小姐说清楚一个月以后老公回来就去银行办理按揭,结果就出问题了,要开资信证明,我老公由于信誉度不高办不了贷款,现在这事就这样僵持着了,售楼小姐说是我们的责任,不给予我们退房。我们只是一般的普通老百姓,谁有事没事和银行打交道?所以我们根本就不知道资信的问题!难道她们开发商在收取我们定金的时候不去做资信核实吗?她们既然不核实干嘛收我们首付?现在这个钱还要的回来吗???好焦急啊!开发商说如果我们再不去办理贷款我们就违约了,请问我们违约在哪里???

离婚 2018-10-09 11: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该房屋的贷款应由申请人偿还,但是开发商违约的,申请人可以另行其追偿:
    (1)按揭贷款合同的订立虽然是以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有效成立来做为前提条件的,但是购房者跟贷款银行两者之间是一种借贷的关系;
    (2)而与开发商之间则是一种房屋的买卖关系,虽有两者都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两者的合同双方是不一样的)。
    2、申请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借款方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当事人偿还欠款,在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偿还欠款的义务的,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35条的规定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 违约金的赔偿标准
    1.开发商违约申请退房,有约定的补偿的标准就要按照按购房合同上的补偿标准去办理
    2.开发商违约申请退房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约定,开发商一般购房所交得定金应该双倍退还,并且交购房全部钱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及违约金。
  • 关于退房后营行贷款如何解决的问题提解答如下:
    一、从法律角度讲,退房实际上是购房者作为购房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其合同解除权的表现,因此肯定是可以的。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两者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所以对购房者的解约权并没有任何妨碍。

    二、购房者向银行贷款与向亲戚朋友借钱,其性质是一样的。作为债权人,银行或其他机构,个人都只有权要求购房者按约还款,但无权干涉购房者的解约权利。所以,只要出现了购房者有权依法解约的情形,不管购房者是否已经取得按揭贷款,都有权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三、退房以后,解除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已从银行借贷出款项用于购房,所以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

    四、首先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开发商从购房者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购房者。购房者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也是购房款的一部分,也应一并返还给购房者。然后,购房者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制订的《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五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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