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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厢式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上未达50%应该扣12分吗?

综合法律 2018-10-09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法修正案
    (九)》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汽车超速扣分如下:
    1、机动车超速50%以上。罚12分  
    2、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罚12分  
    3、校车超员20%以上的。罚12分  
    4、普通小型机动车超速20%至50%的。罚6分  
    5、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非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至50%的。罚6分  
    6、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下的。罚6分  
    7、普通小型机动车超速20%以下的。罚3分  
    8、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非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下的。罚3分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违章超速罚款的注意事项  交通违章罚款以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日期为准的,接到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后必须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超过15日之后就收滞纳金了。  电子眼拍摄的非现场违章,只要违章者在车辆年检前去交警机关接受处理,然后持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了,超过15日之后也收滞纳金。简单说就是现场违章15日内必须处理,否则就有滞纳金。非现场违章(电子眼、违停贴条)验车前只要不去交警机关处理无任何滞纳金,接受处理后15日不交罚款就有滞纳金了。
  • 关于超速违法行为,一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二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以及在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三是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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