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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三方协议后,到公司报到,工作半个月,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打算离开公司。三方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我需要赔偿吗?三方协议自行终止了吗?——在公司工作半个月了。

合同纠纷 2021-03-20 18: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人事经理作为一类特殊群体,其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远远高于一般的员工,也深悉《劳动合同法》对于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对单位苛以什么样的不利后果,因此,即使公司未主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本人也应当提出与公司签订;而且这类人是劳动合同签订事项的负责人,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显然是其本人在主观上存在着较大的过错,其本人应当承担其个人过错产生的不利后果,而非归责于公司。按照这样的逻辑,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其双倍工资。
      
    2、如果人事经理要求过有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负责人拒绝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人事经理尽到了自己的告知义务,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理应支持。
  • 按原则上来说三方协议是要签的。但如果自己找到比较好的单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三方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三方协议签订的最主要用途是解决你的户口问题和档案资料落实哪里问题,如果不签,就会被打回原籍,其他没有太大的影响。在法律上,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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