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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门头房拆迁,迫不得已只好退房。但是房东不退房租,但是我刚交完房租用了还不到3个月,1年的房租是2万块,他一分不退。说他自己没有签字,不退房租。等他什么时候签字了,同意拆迁了再退给我,但是他周围的邻居都已经签字了,房子也都拆了,我已经待不下去了,他是钉子户总不能让我这样他等吧。但是由于不是第一年租赁他的房子,合同也没有什么变化跟改动,所以今年没有再重新签订合同,但是有去年签的,合同上写的,但是房东就是不退房租,多次协商无果,现准备起诉他依靠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有去年签订的合同一份,跟他今年写的收到条。如果打官司的话我胜算的几率大吗?法院会受理吗?我还需要准备些什么,注意些什么,求帮助!

拆迁补偿 2018-10-09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签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根据相关的法律依据: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可见,不签合同,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
  • 注意买卖出租房屋的两个问题:
    一是买卖不破租赁,在租期到期之前,房屋购买者不能要求承租人腾房。
    二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出租的房屋之前要有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最好。
    二、买卖出租中的房屋需要注意什么?
    (1)不仅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房屋正在出租,还要将租赁合同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如果不按这个要求做,则可能发生以下的风险:
    a、一旦卖方违约不想将房屋卖掉时,即可另行签订虚假租赁合同,将租期约定的很长,将租金约定的很低。
    这样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不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无权主张承租人腾退房屋。这样足以打击买方要求继续购买房屋的意志,而卖方则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b、卖方可以降低租金,改变买方的预期收益。
    (2)要明确的约定房屋租金什么时候转由买方收取
    通常房屋租金最迟在买方支付百分之八十的购房款或者房屋产权过户时,转由买方收取。
  •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要提前收回房屋:一,出租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承租方违约补偿,承租方同意,可以终止合同。
    二,租赁合同未涉及双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对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承租方而言,如果是承租商铺,则以商铺的经营额计算损失;如果是承租住房,则以房租作为计算依据,一般计算时间为一个月。但这并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请结合当地的司法实践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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