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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02年我在村集体购买了一块土地,地块旁边有一条4米宽60米长的道路(有规划,但是空地),当时的村委在出让协议上写有一条:“如果乙方不用我村筑路,乙方可以用其中3米宽的土地作其宅用途。”乙方为购买者,3米宽的土地没办理国土证所以自购地起,我一直用来种植花木及修建房子。现在该村以土地是村集体的和10多年已前有规划为由,要求取回那3米土地修路。再请教律师:当年所签的协议有效吗?或有法律保障吗?该村的理由有法律依据吗?谢谢!附当年《土地转让协议书》:甲方:xx村经济合作社乙方:陈xx 为更好地创造投资环境,发展壮大村的集体经济,搞好本村**工业区的用地配套设施,改善和加强来我工业区投资办厂外商的信心,现需要出让部分住宅用地来集建设资金,经征得上级领导同意和支持,经本村代表会议一致研究后,决定出让部分住宅地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希望共同遵守协议内容如下。 以下简称甲、乙方:一、甲方把本村**旧地名转让给乙方,面积土地红线图内共1500平方。具体数据见附简图二、土地出让金额按整块住宅地计算1500平方米,总共转让费、生产补偿费、设施费全部合计人民币:440000元大写:肆拾肆万元正。三、**地名的东南面即是陈xx新房屋后面有4米宽的道路一条,如乙方不用我村筑路,乙方可以用其中3米宽的土地作其宅用途。四、付款办法: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分两期把土地转让款、生产补偿款和设施费缴付给甲方,首期于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即日缴付给甲方生产补偿费和设施费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正和国有转让住宅地首期登记款人民币:22135元大写:贰万贰仟壹佰叁拾伍元正。第二期于2002年9月30日前乙方把余下的生产补偿费和设施费清缴给甲方人民币:420000元大写肆拾贰万正。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负责三通一平即通电、通水、通路,但土地按现状不变,代乙方办理国土证,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二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办理国土证的一切费用支付,乙方建设必须按照有关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的要求建设。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七、如执行本协议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有关部门解决。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主管部门留案一份,每份持同等法律效力。九、附土地图样简图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郑xx 方xx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陈xx甲方主管部门盖章:钟xx

离婚 2018-10-09 14: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业用地出让流程如下: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 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的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 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 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3、现场勘查 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 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审批表 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6、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7、交纳有关税费
    8、登记编号 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工业用地转让流程还必须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随转让审批表同时报批。
  • 如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该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集体土地房屋过户要满足哪些条件  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过户转让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2、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3、住房屋转让的申请,已经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给前款第2项规定以外的受让人的,应当在依法办理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手续后,方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 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要建房必须先办理宅基地使用手续。
    经过合法手续的才可以办房产证。乡镇住用地的土地证有两种,一种是农村的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另一种是城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知你的是哪种土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证明你对这块宅基地有使用的权利,没有针对房屋的证件。
    农村宅基地上盖房需要经过审批,只有这个批示可以证明你是合法建设的。因为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是不能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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