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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一年多了,现在公司不景气要裁员了。我们被告知有两种选择,转岗或者解除合同,但是我问他们,如果解除合同,赔偿只给我一个月的工资,但是我问了很多人,是三个月,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这件事,所以我想争取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在什么基础上可以谈判?在公司一年多了,现在公司不景气要裁员了。我们被告知有两种选择,转岗或者解除合同,但是我问他们,如果解除合同,赔偿只给我一个月的工资,但是我问了很多人,是三个月,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这件事,所以我

合同纠纷 2021-03-23 07: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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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指定裁减人员方案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减人员。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合同谈判的要点:
    1、合同标的;
    2、合同标的的数量与质量;
    3、双方权利义务;
    4、收费数额与方式;
    5、商品或服务交付的数额和方式;
    6、违约责任、解除条件;
    7、争议解决条款、合同生效期间;
    8、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 合同谈判,要注意围绕谈判的要点展开:
    1、合同标的;
    2、合同标的的数量与质量;
    3、双方权利义务;
    4、收费数额与方式;
    5、商品或服务交付的数额和方式;
    6、违约责任、解除条件;
    7、争议解决条款、合同生效期间;
    8、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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