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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丈夫父母第一次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房产怎么分配?我个人认为首付是男方的,共同还款的部分是双方共同拥有的吧?

离婚 2021-03-23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前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既然只写了女方的名字,房子就归女方。首付能证明男方也出了一半,那么女方要把这一半钱还给男方,银行利息也要还。这就相当于女的向男的借钱买房一样,首付部分房产的自然增值,孳息都与男的的无关,但投资经营属于共同财产。
    按揭款共同还掉的部分也属于共同财产,女方要还一半给对方,按揭增值的部分(银行利息)也要偿还。如有需要请 来电详谈。
  •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离婚时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登记方所有,婚后共同还的贷款及所还贷款所涉的房屋增值部分归夫妻共同所有。
  • 虽然房子在婚前是由个人进行首付的,但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尽管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房子也有配偶的份。如果遇到离婚等情况,夫妻需自行商议。对于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未来房贷自己偿还。
    但是对于另一方,需要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涨价的部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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