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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了19年。10级伤残伴工伤。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我能不举吗?还是得和我协商。

劳动纠纷 2021-03-24 10: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在职期间也是可以申请仲裁
    2、离职一段时间后一年之内也是可以申请仲裁
    3、不一定是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工伤发生后,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1、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停工留薪期内原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停工留薪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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