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的一年合同于2019年1月17日到期。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在公司工作。如果我现在想离开,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吗?你必须工作一个月才能离开吗?应该得到多少赔偿?是双份吗?还是补一个月工资?合同签订了一年。您好!我的一年合同于2019年1月17日到期。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在公司工作。如果我现在想离开,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吗?你必须工作一个月才能离开吗?应该得到多少赔偿?是双份吗?还是补一个月工资?合同签订

综合法律 2021-03-24 10: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到期补偿金计算:
    1、仅就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经济补偿而言,是从2008年1月1日以后开始计算的,标准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
    2、经济补偿基数,以你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3、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但如果你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那么你已经具备可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合同到期后,只要你提出,公司就必须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得擅自终止。否则,公司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而不只是支付经济补偿了事。
  • 你好,按你所说的情况你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 你好,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呼伦贝尔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您好!我的一年合同于2019年1月17日到期。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在公司工作。如果我现在想离开,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吗?你必须工作一个月才能离开吗?应该得到多少赔偿?是双份吗?还是补一个月工资?合同签订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