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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把别人给撞了挺严重的起诉我和公司的老板还有保险公司,让我们赔偿172万合理吗?法院结案以后我能陪多少钱,或者说我可以不用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18-10-10 13: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直接去保险公司理赔即可。您出的医药费保险公司会支付给你,如果伤者和保险公司谈不拢,可起诉由法院判决赔偿金额。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
    赔偿后有不足的,再由事故双方按责任分担,车辆一方承担的赔偿可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内按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 对于轻微交通事故,事实上法规有相关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3条条之规定: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的,若各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各方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第15条: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财产损失事故,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简易程序可以由交通警察一人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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