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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正月初八下午我父亲从亲戚家回家,过马路时被一辆小面包车撞了,责任全在于对方,请问可以评伤残级别吗?如能,可评几级?评伤残级别是怎么评的,到哪评?现在医院住二十几天了,还没出院呢?另还有肺也被撞坏了.这种情况除了住院医疗费大概还需赔多少钱?请回复,谢谢!

综合法律 2018-10-10 17: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款规定,员工下班途中被小轿车撞伤,如果是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且在事故中被交通警察部门认定不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员工在下班路上被小轿车撞伤,无论是否认定为工伤,员工都有权按照人身伤害侵权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3)20号)规定向轿车方主张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和《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员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轿车方赔偿后,享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除医疗费用之外的其它工伤保险待遇。
  • 单位是去做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能通过,就可以认定工伤,这样你除了肇事者赔偿的,剩余的治伤的花费就走工伤报销
    一般工伤申请认定15-30天左右,认定下来之后,你再治疗,就需要去工伤保险指定的医院,这样与你这次车祸相关的医疗费用都会走工伤报销,另外伤好之后去做工伤等级鉴定,如果能有等级,工伤保险还会有相应的赔偿
    所有赔偿的前提是你已经与肇事方就费用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并且对方已经支付,工伤保险只有在你这个协议完成后才会支付剩余部分。

  • 一、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4)其他。
    二、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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