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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长期合同工和正式工有区别吗?

劳动纠纷 2021-03-27 09: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不是的,合同工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正式员工:即一些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一般企业招聘员工后,为了考察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为人处世情况而往往会给予一定的试用期。
  • 现在没有临时工、正式工的区分了,只要在单位从业,都是合同制职工,只有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之分,有固定期限又有合同期长短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但多数单位还保留着原“正式工”和“临时工”的观念和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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