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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啥说我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就想来知道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房产纠纷 2018-06-30 11: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以上为合同法中合同无效的情形,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出现了法定(以上规定)、或者约定的无效情形,买卖合同即为无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此如果买卖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合同中对定金的约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约定定金的适用定金规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效力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
    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
    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具体判断您是以自己的名义与买房人签订的还是作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买方签订的,这涉及到合同效力的判断。如果您是以自己的名义与买方签订合同,那么您就不是代理人,您和对方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构成违约,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要求解除合同。
    但是如果您确实是代理人,并且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买方签订的合同,没有委托书并不一定影响代理权,如果根据外观进行判断,对方相信您是有代理权的,那么买卖合同依然有效。
    这时如果买方违约的,那么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以及解除合同的就不是您,而是委托人。您作为被委托人在没有获得委托人授权的情况下是不能自行决定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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