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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公开场合工作了三个多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被公司单方面辞退了吗?

合同纠纷 2021-03-27 19: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被公司无故辞退,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和未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赔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 可以。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当事人有劳动法第39条规定的情节,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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