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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是因为女方未成年,所以没有登记。然后她怀孕四个月,说要离婚。结婚时,她索要6万元彩礼。我该怎么办?我能让孩子负责吗?

离婚 2021-03-28 13: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愿意协商,可以协商分配,如果不能协商,按照法律一般如下: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法律上可视为合同金,只要女方履行了嫁给你的约定,合法结婚后就属于履行了约定合同,所以彩礼是不能退还和分割的。这种案子有过先例,不退不分。
    关于电视冰箱洗衣机,这些可以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配,一人一半。
  • 彩礼是基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当目的不存在,赠与行为自然也就无效了。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需要退还彩礼;如果虽然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需要退还彩礼;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也需要退还彩礼。
  • 一般来讲没领结婚证收受对方彩礼,按法律规定要退回。但是法院也会根据双方同居的时间长短以及女方是否生育子女判决退回彩礼的比例。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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