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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二个承租人,于第一承租人(就是我理解的二手房东)签了一份转让协议。协议是从2012年6月6号到2013年6月6号(就1年)19万我已付清。 我在不知道原房东写了此门面不得转租给第三方的情况下签了一份转让协议。 我属于第三方。 二手房东瞒着原房东与我签了这份转让协议。现在原房东到期要收回房不给租了,我该怎么办?能从二手房东那要回我的转让费吗? (转让协议中有) 甲方;高某 乙方是我 (赵某 ) 其中有2条是这样的。 第一从2012年6月6号到2013年6月6号的所有转让费为19万(一次付清) 第二从2013年6月6号之前如房屋有违反原来高某于房主签的合同的一切损失由我(赵某)负债。 (负债什么意思我不懂)可我已经糊涂的签了。跪求了。。。怎么解决????

合同纠纷 2018-10-11 1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转租程序大概为:
    (1)征求出租人意见,了解能否转租。
    (2)若能,寻找次承租人并与之签定房屋租赁合同;若不能,可以通知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返还多余的租金。
    (3)由于你们与出租人之间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在与次承租人签定租赁合同时,可以考虑将你们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解除作为合同终止的条件之一,写入合同中。

  • 1、租赁合同是物产有限时间的使用权转移,
    租赁合同会约定使用期限的范围;
    合同中会约定一次性租赁费或按时间节点多次支付租赁费
    2、转让合同是物产所有权转移,
    转让合同会约定物产所有权在某个时间节点上权属移交。
    合同中会约定一次性转让费或按时间节点分期支付转让费
  • 若房东提前收回房子:
    一,出租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承租方违约补偿,承租方同意,可以终止合同。
    二,租赁合同未涉及双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对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承租方而言,如果是承租商铺,则以商铺的经营额计算损失;如果是承租住房,则以房租作为计算依据,一般计算时间为一个月。但这并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请结合当地的司法实践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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