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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去世了,生前立遗嘱,把房子交给我,有法律效力吗

继承 2021-04-01 06: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 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公证
  • 所立的遗嘱要具备以下内容: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 立遗嘱时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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