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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综合工时制的上班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每月36小时,除法定假日外的星期六、星期天的工资怎么计算?

劳动纠纷 2021-04-01 09: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您好!一般周末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
  • 加班费的计算如下:
    1、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
    2、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200%;
    3、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版算基数÷
    21.75×150%;
    4、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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