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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给我买了房子,装修的很全。婚后女方要求加名字。离婚后女方有权分割财产吗?

离婚 2021-04-01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原则上如果能够证明婚后财产是以婚前财产变卖款来购置的,那么属于婚后个人财产,只是财产的形式从婚前的不动产转变为婚后的另一不动产,还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性质并未发生变化,实际上举证并非那么简单。婚后所买房子系产权共有,那么法院按照产权共有进行分割的可能性就较大。
    不过,如果是男方,应当充分向法官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据,可在调解时积极主张权利。以上是个人观点,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因为这是你单方陈述,案件实际情况可能与你说的不一样,结果就可能不一样。
  • 男女分割共同财产产生纠纷的,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的。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的,房屋可以视为夫妻共同的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共同分割的。
  • 离婚后不可以要求分割婚前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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