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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去世,姐姐回来要继承遗产,家里还有妈妈和没有结婚的弟弟.(姐姐是爸爸的孩子,我是妈妈带嫁过来的,弟弟是妈妈和爸爸的孩子)姐姐一直和奶奶一起生活,平时不回家,只有要钱的时候回来,而且爸爸有病住院也没有去看爸爸,,她没有尽到赡养爸爸的义务.想问爸爸的财产她能分到多少.前几个月妈妈要把房产证名换成她和我弟弟的名字.要有我的放弃书.当时户口上有我的名字,没有姐姐,所以我和我妈和我弟一起去的公证处,隐瞒了事实办的房产公证,但要写一个我放弃继承的公证,当时我妈逼着我写,没只法我写了公证,房产证也过户到我妈和我弟弟的名下了,现在姐姐来要我爸的财产了,可我写了放弃的公证,不知道我怎么才能把我的权利收回,和她们一同分割老爸留下的遗产.%

继承 2018-10-12 04: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按揭房不能加名字,必须要把银行的贷款结清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名字变更。但是如果是刚买了房,还没有办理贷款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找开发商,在合同上加名字。
    2、抵押房不能加名字,如果是全款买的房,但是将房子抵押出去了,这种情况也是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

    房产证减去名字类似于房子的份额转让,就是把原来归属于你的房屋产权的一部分转移给了房产证上另外的人头上面,所以办理房产证减名字的流程与正常的房屋买卖和交易的过程是非常相似的。
  • 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 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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