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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房子的继承权。我签了拆迁我原来房子的补偿协议。目前还没有拿到安置房。那么这个安置房的所有权归谁呢?当时是签字人吗?如果是签名人所有,应该如何让签名人的遗嘱有效地将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避免被他人侵占?当时不归签字人所有如何立遗嘱?非常感谢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房子的继承权。我签了拆迁我原来房子的补偿协议。目前还没有拿到安置房。那么这个安置房的所有权归谁呢?当时是签字人吗?如果是签名人所有,应该如何让签名人的遗嘱有效地将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自己

继承 2021-04-02 11: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外房屋继承,是指有的房屋继承,要涉及到外国人,或者涉及遗产在国外,这种具有涉外因素的房屋继承,叫涉外房屋继承。涉外继承一般有下列情况:  
    (1)被继承人是外国人;  
    (2)继承人是外国人,或者继承人中有外国人;  
    (3)继承人和被继承人都是中国公民,但被继承人在中国死亡时,有遗产留在国外;  
    (4)继承关系中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如被继承人侨居国外,死亡时在中国境内有遗产。
  • 房屋被他人非法侵占,解决方法:
    1.与对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
    2.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从被侵占的房屋中搬出)、赔偿损失。
  • 要却定房屋的藏全属于谁最有效办法是通过房产证来认定房产归属。凡是登记所记载的权利人就是法律所承认的享有权利的人。即使登记发生错误,在登记没有更改以前,也只能推定登记记载的人为真正的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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