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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4年中牟县悦湖会小区买的房子,当时开放商宣传的物业是正弘,合同规定到2018年交房,到了2019年7月份的时候,开放商通知交房,才发现物业的名字叫多彩(其实是开放商自己开的物业公司)。迫于交房压力,我收房后交了一年物业费,物业费每平米2元,在中牟县属于最高的了。现在又要续交物业费了,我们小区的业主很多不愿意交,理由一:物业公司跟卖房时宣传的不一样,二是物业费过高,跟他们的物业级别和服务不匹配,三是现在开发商网上卖房宣传的还是正弘物业,物业费是1.5元每平。我想问,如果我们拒缴物业费,我们的理由成立吗,物业起诉我们交物业费,我们能胜诉吗?本人2014年中牟县悦湖会小区买的房子,当时开放商宣传的物业是正弘,合同规定到2018年交房我们能胜诉吗?

房产纠纷 2021-04-03 18: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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