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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59岁因公受伤住院治疗2个多月花了19万后死亡,我想问问,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如何分配?爷爷奶奶健在,都是80多岁,有2儿三女。我母亲58有退休,我33在上班。2、我父亲住院期间,我请了2个多月的假照顾。葬礼花费较多,丧葬补助金根本不够用。误工费及往返的路费,医院花的生活费及我父亲住院个人承担的钱,多花的丧葬费,休整坟地的钱能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里面扣除后再分配吗?

劳动纠纷 2018-10-12 19: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该规定同时规定了上述人员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根据上述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根据亲属身份的不同而有不同标准,并且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受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工资的限制,不得高于该工资。
    具体计算标准为: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其计算公式为: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直系亲属间应如何分配,目前缺乏明确法律规定,亲属之间往往发生争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范围: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总和不超过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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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如何分配?丧葬补助金根本不够用。医院花的生活费及我父亲住院个人承担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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