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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7号中午快到吃饭时间,老杨叫我们下斜井干活,我们说吃完饭在去干活发生争吵,他说我不听指挥,并破口大骂我开处你,我说你不是老板,又没给你干活你评啥开处我?你有没有权力,他说你看我有没有权力,我说开你就开你,我没钱借钱也开你,走到调度室对着好多人还是说我明天借也开你一天也叫你干了。车来啦!我们就去干活,第二天中午吃饭,我就问老杨,“老杨你今天不是开除我,给我开资吧!他一听就活了,大骂到\\\"跟我要钱,老子打死你\\\"刚一说完一馒头就打了过来,他女婿在食堂抄菜看见老杨动起手来,老杨女婿就恶心跑出来打我的头部,他们两人就一起打我的头,被别人拉开以后,我就头晕头疼然后我就报警,第二天我就到医院检查,医生说是轻微脑震荡,然后住治疗十天,我是受害人,我应该向打我的人要什么赔偿,我是在上班的时候被人打,那么和公司,老板有没有关系,公司和老板该不该对我进行一定的补偿

损害赔偿 2018-10-12 2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你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注意: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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