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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员工以恶意拖欠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赔偿金,公司在该员工回应劳动部门时匆忙补发拖欠工资。但员工不再信任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仲裁支付赔偿金,不支持支付赔偿金。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现在起诉法院,我们有希望得到赔偿吗?该员工以恶意拖欠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赔偿金,公司在该员工回应劳动部门时匆忙补发拖欠工资。但员工不再信任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仲裁支付赔偿金,不支持支付赔偿金。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现在起诉

仲裁 2021-04-07 1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 拖欠员工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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