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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里应该写财产吗?财产分割如何做到真实有效?再婚的话,前次婚姻的财产在本次婚姻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21-04-08 01: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具有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因此,婚前财产除非有约定,否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再婚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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