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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第二次婚姻,第一次婚姻有一女儿已经成年,这次婚姻有个男孩未满5岁,现在经营一个美容店,法人是女儿,一直由我打理,流水都在我的账户上,请问这样的财产在一夫妻离婚时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离婚 2020-09-07 15: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这种情况,如果提起诉讼离婚,可以以另一种方案说是你女儿共同经营的钱。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沟通解决。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起诉离婚的
  • 你好,婚后所得的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分割的
  • 你好,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1. 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 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 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2.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您好,可进一步沟通了解后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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