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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职工是否需要和新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职工不愿意和新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原公司赔偿?

公司收购 2018-10-14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首先,应当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一)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三)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四)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员工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五)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六)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七)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 没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开除人员必须给劳动者补助,只有劳动者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时开除不给于补助。
    只要提供上岗证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在公司上班的资料,尽管维权,到当地劳动局诉讼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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