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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公司的员工。2010年我们在工地工资为5000元,冬休为1000元。2011年单位改为工地工资2500元,冬休400元。并且2011年6-10月工资拖欠。我们于2012年要求辞职。但单位必须要我填自动辞职,否则不予返还执业资格证书。没办法就填了。现已办理完毕退工手续,但拖欠的工资至今未开。我们可以要求仲裁么?能得到补偿金么?

仲裁 2018-10-14 1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拖欠工资,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 1、单位拖欠工资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但是,鉴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你需要证明你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你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公司曾经发给你的一个月工资的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出入卡,考勤卡,工作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
    3、你还可以索要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但是时效为一年,建议具体以当地劳保局处理为准。
  • 办理退工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
    1、《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复印件一份;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的需提供《解除合同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辞职的需提供个人辞职申请书;
    4、《退工登记审批表》1份、《失业人员退工登记表》每人一份;
    5、职工档案要装订成册,并附招工录用手续和劳动合同;
    6、退工手续需在人员减少的两个月内办理,超过二个月的要收取失业保险费用;
    7、职工本人要准备2寸照片1张,办理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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