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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车抵押了,卖了就能拿回来。

房产纠纷 2021-04-12 1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所需的材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副本原件。   
    二、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6、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办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及其分所,远郊区县交通支、大队车管站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 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书上面登记是谁的,那么从法律上讲这个车辆的物权就是谁的,这个物权还是属于原来的车主的,不管是抵押也好,质押也好,从法律上它是一个担保的关系,都不能约定债务人如果没有还款的话,把这个抵押物或质押物直接归属于所谓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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