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案件审理当中,被告请求法院亲子鉴定后,女(子)不是亲生的,请问律师:原告可以撤诉吗?被告如果没有反诉,法院怎样结案的?判决前原告撤诉,被告可以从新申请立案变成原告开庭审理此离婚案吗?

离婚 2018-10-15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撤诉是原告行使诉讼权利的体现,应当由原告决定是否提出申请。起诉是原告的诉讼行为,撤诉也应是原告的诉讼行为。被告除提起反诉外,不得为撤诉行为。原告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撤诉。诉讼代理人申请撤诉时,必须经原告特别授权。撤诉是原告诉讼权利的体现,因此撤诉必须出于原告自愿。
    2.撤诉应由原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原告撤诉,必须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可以是书面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申请。对于口头申请,人民法院应记入庭审笔录,并由原告签名或盖章。这是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准许撤诉裁定的根据。
    3.撤诉申请必须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后,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之前提出。
  • 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官让原告撤诉,原告可以拒绝撤诉,要求法院依法审判。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撤诉是原告诉讼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干涉。
    法官之所以要求原告撤诉是为了尽快结案,免写判决书之苦,司法实践中原告主动撤诉,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如果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 亲子鉴定的地点应该根据其用途而定:
    1、在当事人是用于本(私)人确定双方的血缘关系的前提下,与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确定具体的鉴定地点;
    2、否则应根据亲子鉴定的使用方的具体要求,在其指定的机构办理该项,不能在其他(异地)机构办理;
    3、以亲子鉴定申报户口需要的资料及手续为例:
    (1)带上当事人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及孩子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有)、当地计生部门开具的介绍信等资料;
    (2)共同去指定的机构(符合条件的医院等),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的血(液)样、(毛发、唾液、口腔细胞)采集手续;
    (3)再带上该亲子鉴定报告,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去双方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即可;
    4、以上参考资料来源:/2014/0519/c.html亲子鉴定:
    1、就是利用法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是法医物证鉴定的主要组成部分;
    2、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血型或DNA测试等鉴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缘关系;
    3、如父母血液、毛发、唾液、口腔细胞及骨头等都可以做亲缘鉴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庆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