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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工作满一年,领导说我不能胜任工作,要求我办理离职手续,请问我应当获得多少经济补偿

劳动纠纷 2018-10-16 11: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单位可以调岗。
    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劳动报酬等项目。
    2、单位对正式录用已经定岗的员工进行调岗时要与员工协商。
    3、员工不能胜任现有岗位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合同,但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应给予员工补偿。
    4、单位调整员工岗位时,新岗位不得与原岗位有较大的差别,否则员工有权申诉。比如,员工就职于某部门经理,现调整为保安或清洁工作人员,这是单位逼迫员工辞职,员工有权按劳动合同法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申诉,并提出补偿要求。
  • 离职手续:
    1、辞职者一人亲自填写"辞职申请表"一式四份,交于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2、单位接到辞职申请后,根据情况进行审核或审批。对于不需经过批准的辞职申请,单位应在"辞职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内填写对申有关情况是否属实的审核意见;对需要经过批准的辞职申请,则填写是否批准的意见。
    单位填写意见后的"辞职申请表"需报送主管部门一份,报送人才流动机构一份;装入申请人档案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3、对于审核或批准的辞职,单位填写"辞职人员档案转递通知单"连同辞职者本人的你事档案和另一份"辞职申请表"一并转至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4、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接到辞职者所在单位转来的材料,清点无误后填写回执,完成辞职者人事档案转递工作。
    5、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与辞职者本人签定有关档案管理的协议后,发给辞职者"辞职证明书",并装入本人档案一份,本人留存一份,人才流动机构一份,完成辞职手续
  • 您参考 如下法条 搜集证据 即可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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