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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三年前同意离婚,给他一套房贷,他还了房贷。现在他结婚了。这个房子还完房贷后会不会属于他和他现在老婆的共同财产?我女儿被判给我了。我女儿有权继承房子吗?

继承 2021-04-19 0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很高兴能够帮助您解决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首先,根据法律的规定,领取了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已经结束,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也产生了效力。如果一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法律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去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因此,如果不存在上面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您去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胜诉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不过,您可以试着与对方沟通协商。
  • 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一般不可以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在孙子的父亲或母亲,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祖父母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比例。

  • 1、如果父或母死后在遗嘱中排除女儿的继承权,女儿则不能继承房产
    2、如果父或母死后没留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如果能够证明父母的其他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其他子女则可以少分遗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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