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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精神抚慰金跟丧葬费是怎么算的?同责的话计算要加在里面一起算吗?

交通事故 2018-10-16 1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呢?
    一、医疗费(治疗费):指受害人实际治疗支出和再次治疗支出的总和。需要提供住院病历、门诊病历、住院用药明细等相关治疗证明。
    二、误工费:指受害人误工期间固定工资额度或实际减少的收入。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住院证明,疗养期限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清单、减少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每日实际工资(月工资需要÷
    21.75天)×误工天数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但可以提供收入证明的:近三年平均年收入÷12月÷
    21.75天×误工天数(但最高不能超过3倍上一年度行业工资标准)
    3、受害人不能举证收入:受诉法院地或受害人户籍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户籍地或受诉地不同标准,标准以高的计算)
    4、受害人属于农民无业人员:可以受害人户籍地或受诉地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5、受害人属于城镇无业人员:可以受害人户籍地或受诉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6、受害人属于个体工商户:可以受害人户籍地或受诉地上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或实际减少的收入。需要被护理人提供医疗机构出具住院证明和疗养期限证明。护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工资清单、减少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
    1、护理人员固定收入:可以参照误工收入计算。
    2、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但可以提供收入证明的:近三年平均年收入÷12月÷
    21.75天×护理天数(但最高不能超过3倍上一年度行业工资标准)
    四、营养费(后续疗养费):指伤者在治疗及疗养阶段需要一些辅助治疗的费用。正常不超过医疗费的百分三十。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一般为15元/天)
    六、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总和,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凭证应与就医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包括。需要提供车票(不必要包车费用排除),机票(国内只能以火车票计算)等证据材料。
    七、其他相关费用:如鉴定费、住宿费、拖车费等,以实际损失为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交通事故丧葬费标准 丧葬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为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有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丧葬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后果,应当给予赔偿。
      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程序时,即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   其计算公式为:   丧葬费赔偿额 = 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 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诊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受害人不满60周岁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东莞:32598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东莞:11669元/年)×20年;受害人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东莞:32598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东莞:11669元/年)×(20-(死亡人死亡时实际年龄-60)年);受害人75周岁以上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东莞:32598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东莞:11669元/年)×5年;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他财产损失。以上费用在交强险范围内全部赔付,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则按双方的责任比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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