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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交警判对方全责,车子已经在4s店,对方保险公司没来定损,也不知道对方有没有报保险,我方应该怎么处理

保险纠纷 2021-04-21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
  • 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
    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
    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来划分责任,责任认定为对方全责的,对方需要承担100%的赔偿,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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