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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口在成都市,保险北京买的,自己买的,成都没有房子,和母亲住在一起,可以申请廉价房间吗?

保险纠纷 2021-04-22 06: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卖方如果有户口在该房屋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该房屋所属户口(包括空挂户口)迁出,应该构成违约,法院会予支持。但因为卖方不知有前任业主的亲戚的户口在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有意为之,所以违约责任要轻些。
    2、根据公安部《实有人口管理条例》规定:现行房产一户只能迁移一户户口,目前该房屋的产权人可以申请把落在该房屋的其它人户口迁移走。
    3、户口请求诉讼是公民的权利,法院应该受理。
    4、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户口的约定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买卖合同可以双方商定执行。
  • 必须要满足低保户+无房户的条件才有机会申请廉租房,廉租房可以购买的还和廉租房的分配方式有关。廉租房的分配一般会坚持“只租不售、公开、透明”的原则来进行分配,承租的廉租住房一般会实行申请、审批、轮候的步骤。
    廉租房可以购买的就和上面的程序有关
  • 按照社保部门的要求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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