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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是七年前认识的,他的脾气非常坏,我基本每年都要被他打,可是为了孩子我忍了,他不让我顶嘴,不让我说他不喜欢听的话,他说一就一,我不准反驳,脾气好的时候对我很好,现在我们两个孩子,一个女儿快六岁了,一个儿子一岁半,他的家里很穷,我现在想离婚,可是他不愿意给我孩子也不愿意离婚,我诉讼离婚他就拿我家人威胁我拿孩子威胁我,还打警察,我现在不知道怎嘛办,孩子我想要可是感觉根本不可能,孩子放他家里只有吃苦的分,他脾气来了对孩子又打骂,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0-17 1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都要孩子的抚养权,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决定抚养权归属,孩子一岁半,同等条件下女方优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上平分,适当照顾女方及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
  •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如果想离婚的是女方,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威胁,可以选择报警。  其次,无论任何理由,都不能伤害他人身体,如果女方将男方致残,那么女方要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由于女方正在哺乳期,可以暂缓执行。

  • 1、如果感情破裂,可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2、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结果如何要看双方的证据、主张和操作方式。一般情况下,2岁以内的孩子由母亲抚养的可能性更大。
    3、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可对妇女和无过错方适当照顾。
    4、婚姻案专业性、技巧性很强,如果离婚,宜请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在律师帮助下收集证据。若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我,我可为你进一步分析,告知法律依据及如何操作,相信对你会有所帮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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