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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卖方违约,不卖房了,买方就只能接受违约金赔偿,无法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

合同纠纷 2018-07-01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我国法律规定了多种方式,最常见的就是违约金和赔偿金。  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
    赔偿金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的货币进行赔偿。可见不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付给另一方违约金。
    而给付赔偿金的前提必须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另外,如果约定了违约金方式承担责任的,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还应给付赔偿金,以补偿违约金之不足。
    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中约定。
  • 买二手房应注意事项有:  


    1、房产证是否已抵押有无疑议登记,  


    2、夫妻双方是否都同意出售房产,  


    3、法院查封债权债务等,  


    4、出售人是否是产权人等等。

    因为二手房买卖产生纠纷最好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居间合同规定:买卖双方有无违约,居间人都有权分享其中二分之一的违约金。 点评:该条款混淆了居间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关系,居间人将买卖合同一方应得到的权利被侵害后的救济据为己有。
    三方签订的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本人认定三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定金协议》合法有效,对买卖双方而言具有缔约意向书的性质,用以规范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按照《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中介公司未促成交易,不得向卖售人甲方要求报酬。
    法律还规定,中介公司提供的居间协议属于格式条款,该格式条款加重了对方的责任,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排除了守约方根据买卖合同收取违约金的权利,侵害了守约方的合法权利,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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