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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小不懂事,15岁的时候和20岁男子发生性关系生了三个小孩。生了老三的时候没多久,老公就出国了。我也在等待出国的通知同时被骗进了传销,离开了小孩。一年之后到了年纪到了和另一位男子领了结婚证,并生了一个小孩。现在已前的老公一直逼问我要抚养费甚至说出难以入耳的话以及威胁的话。 我现在的老公也知道。但是他不愿出抚养费,说我那时小被我前夫给骗了。我也没工作一直在家带小孩。没有工作也就没有收入。 那我现在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0-17 1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 未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一方拒不交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只有不给孩子抚养费情节恶劣,造成恶劣后果的,才会被判刑坐牢。
    具体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执行。
  •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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