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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兄弟3人,父母留下的房屋遗产在拆迁时拆迁办与大哥签了合同就拆了,签合同时大哥与拆迁办都没有通知其他俩人有什么法律依据?

拆迁补偿 2018-07-01 11: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所系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怕;  
    2、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  
    3、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4、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  
    (二)房屋遗产继承过户办理  准备齐以上资料,到房屋所在地房管局提交资料,缴纳房屋遗产税,即可办理。最好在办理房屋遗产继承之前咨询当地的房管部门。
  • 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父亲的遗产房(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母亲的一半份额),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属于拆迁的补偿款或安置房,亦按《继承法》规定分配。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无论在什么场合下,只要涉及到权利义务都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以此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合同有利于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如果没有签合同,很可能会导致双方协议不成立,或者日后一方反悔违约给另一方带来损害,所以进行民事行为过程中比如租赁、雇佣、借贷等等都要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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