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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有18万元,这家公司资金不足,经营不善,打算宣布破产。我的钱还会回来吗?我的钱还会回来吗?我在一家公司有18万元,这家公司资金不足,经营不善,打算宣布破产。我的钱还会回来吗

破产清算 2021-05-01 1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其中,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还享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您好!当公司的所有财产都不足以偿还所欠下的债务,那么对于这些债务的偿还有一定的规定,要想拿到公司偿还的债务,债权人要先进行债权申报,对于公司欠下自己的财产向清算组进行申报,清算组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如果出现破产财产不足以偿还同一债务的时候,则按照比例来偿还,直到公司没有财产
  • 可依破产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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