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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农村家的旧房子原来做好的时候有两本房契,是祖父的名字。之后,土地局交换笔记本的时候,把两本一起交换成叔叔的名字,现在进入了350平方米。我想问问能不能把原来的两本合同分开。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1-05-02 10: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以户为单位的,土地赔偿款也应当发放到户。同时,由于土地长期不变的政策和“生不加、死不减”的政策,家庭土地在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又所有有村民资格的成员共有。
    因此,村民权是资格权,不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你家对于自己耕作的土地可要求政府直接发放补贴。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应当以村委存根或土地承包证为准,而不应当完全按照临时性的登记,如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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