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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回老家自贡四月六号在四川自贡市**美容院通过咨询师咨询后交费预约在成都**美容院四月十二号下午两点半进行双眼皮修复术。因为是先进的显微镜下微创手术又是西南唯一能用显微镜手术的刘教授她是眼部整形专家。所以必须去总院成都西婵手术。手术当天照完术前照片签订了手术合同。换上了手术服装马上就进手术室。刘教授手术室外看了我眼部情况告知我必须增加两个项目提眉和开眼角。交费就马上手术。咨询师又在旁边误导我并说刘教授时间宝贵不好预约她手术。我怕手术会有什么问题她们说放心不会有任何问题效果只会更好。就这样交了费并又签了手术同意书。进了手术室手术后才知道是上当受骗了。却没有签订的手术合同书。却出了了问题,痛心的不是损失金钱。而是我好端端的模样。手术三个月一直不消肿手术创伤损伤大因为做双眼皮手术做了两次拆了原来的线又做了苐二次问为什么说是换细线。手术中刘教授和她助手一直在聊天。而且手术一半是她助手做的。手术指定费是刘教授做.手术半年复诊我不满意质问她们的质量技术有问题。以个体差异为借口推脱责任。手术八个多月提眉留下十多公分长的疤痕。当初她们承诺是无痕提眉两三个月就恢复疤痕。开眼角两边也对称也不自然很夸张造成鼻和眼角距离太近大不自然比例也失调。双眼皮修复也不自然。当初承诺3至6月完全恢复自然显微镜手术精细一般肉眼看不见疤痕和针眼而且手术恢复期快。现在左眼疤痕严重还留下7至8个明显针眼。而且宝宝满满的眼匡只剩一层皮了右眼匡有凹陷。左眉提眉不位扯眉扯眼的。没有一点美观效果。反而受到严重伤害。我痛苦万分很后悔当初听信和相信她们手术方案误导我手术。而且手术质量粗糙造成无法弥补损害。我好好的面貌就这样毁了。我应怎样通过法律来起诉。

劳动纠纷 2018-10-19 2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 医疗产品质量有问题  索赔厂家还是医院任你选  法条解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这是我国首次明确将“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及不合格血液”纳入了医疗产品消费损害赔偿的范畴,并赋予了医疗产品消费者及其家属对遭遇上述医疗产品损害下的赔偿选择权,明确了医疗机构可以作为直接赔偿义务人先行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小王患有糖尿病需每天服降糖药,经常到其所在社区医院开取处方降糖药。谁知该社区医院给小王开的降糖药存在质量问题,造成小王糖尿病加重,后经医疗鉴定机构鉴定,发现了该降糖药的质量问题。
    小王找到社区医院要求赔偿,该医院认为虽然双方存在医疗服务关系,但是药品质量问题不是该医院的过错造成的,认为小王应该找制药厂家索赔。而此时制药厂家已经倒闭无力赔偿,小王无法向厂家主张权利。
      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前,医院很少就药品质量进行赔偿,但是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后,小王这种情况就可以直接起诉医院进行赔偿,不用担心厂家倒闭造成无法赔偿的情况。  维权提示对于需要经常消费特殊药品的消费者,最好能够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开取药物使用,如果因为药物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缺陷的,除了可以起诉药品生产厂家,还可以起诉医疗机构获得赔偿。
  • 关于合同无效宣告请求权争议的举证责任。  合同无效的事由有五项: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欺诈为由请求宣告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就以下要件事实负举证责任:欺诈方具有欺诈的故意;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如把赝品说成是真迹,把劣质品说成是优等品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如有义务以行为或语言告知产品的瑕疵却不向对方履行告知义务);相对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受欺诈人因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以胁迫为由请求宣告合同无效的,当事人负举证责任的要件事实有:有实施压力的胁迫行为,如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之行为;胁迫行为须是非法的;有胁迫的故意;相对人因胁迫而产生恐惧,因恐惧而订立了合同。  以恶意串通为由请求宣告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就以下要件事实负举证责任: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欠缺效果意思,即表示行为与内心真实意思不一致;非真意表示系与相对人通谋实施;行为人有主观上的恶意,即明知或应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是一种内容违法的虚假行为,又称伪装行为。当事人以行为虚假为由请求宣告合同无效的,应当证明的要件事实是:行为人故意表现出来的形式或故意实施的行为并非其真正要达到的目的,而只是借助合法的合同外表达到非法的目的。  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请求宣告合同无效的,应当就订约目的、合同内容和形式违反民法中的强行性规范或者其他部门法中的禁止性规范等事实负举证责任。比如证明对方通过订立合同,从事诈骗、行贿受贿等触犯刑律的行为,或者有偷税、漏税、逃汇、套汇等违反税收征管、外汇管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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