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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被媒人介绍去年2月结婚,彩礼在20万日元左右,结婚后一直有矛盾,去年11月生了儿子,今年2月逃走了,但是和她联系,偶尔理解我,孩子一直有母亲。

离婚 2021-05-04 06: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婚后的工资收入和投资收入,共同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要参与分配。
    1、陪嫁物中的个人物品属于个人财产,各地法院处理意见不同,一般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陪嫁物是女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女方个人的。
    离婚时共同财产要进行分配。
    2、聘金相当于彩礼,结婚后彩礼一般不返还,但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返还
    注意:这种困难应该是严重的困难,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如果只是低于给付彩礼前水平、或者与以往差距较大,不能构成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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