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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工厂工作。已经一年多了,然后家里有事要辞职。他扣除基本工资的70%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1-05-05 02: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您好,试用期间辞职的,应当提前半个月向公司说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扣除工资数额的
  • 您好,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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