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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工作是一天除三个小时以外的吃饭时间(早晚各一个小时),最近每天签8小时的工作时间一周工作40小时的合同,我拒绝签字,他们离开我的工作10个月,和上司联系不上。

劳动纠纷 2021-05-07 08: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有条件的企业应尽可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并不一定违法,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有些企业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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